不知道是我LKK了,还是社会真的进步得我赶不上它的步伐?看了你们的blog,我“发现”(真的像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般)到你们当中真的爱到“无法无天”的地步!
哇噻,老夫真的叹为观止,什么离别不能再见了,犹如世界末日啦!明年不能和妳同校,犹如生死离别啦!看不到你,我也活不下去啦!
想当年老夫热恋中,都没有用到这些西北够力的词句!初看之余还有点担心,但是想想应该不会有问题吧!
老夫真的LKK了,十一二岁的年龄到底知道什么是爱?什么是情?你们真的理解吗?老夫很好奇也很纳闷?是什么原因造成你们这样想爱想情呢?
老夫像你们这种年纪时,除了口花花取笑某某某喜欢某某某,某某某又爱某某某以外,从来没有人当真过!可是,你们好像是很认真的,真的是这样吗?
你们真的认定他/她就是你们一生一世要厮守的对象吗?你/妳确定他/她不会移情别恋吗?你/妳也担保你/妳自己也不会移情别恋吗?
不要忘记你/妳会长大,你/妳的思维和见解将会改变,在不同的求学阶段和生活里,你/妳将会认识到不同的朋友,而他/她也是一样。
你/妳现在就选定了,将来碰到比他/她更好的对象,怎么办?
你们这些小瓜西北够力,小小年纪就敢敢示爱,这点老夫甘拜下风,大大的写了一个服字!
老夫还是要提醒同学们,喜欢就好,不要太快去爱一个人!不然你/妳会爱得很辛苦,对方也是!有句话说:不要为了一颗树而失去整片森林!意思说:不要太快下决定要了他/她,大家退一步海阔天空!给自己留一点空间,也给对方留一点余地,这样才不会一起走入死胡同里!
记得,你喜欢一个人没有错,大家有缘相识一场,何不趁年轻的时候,大家一起互相扶持互相勉励,一起学习,一起成长,不是更好吗?如果真的有缘分,到时候自然会走在一起,而不急于现在就先下定论,八字都还没有一撇呢!
有时候,大家做不成情侣,做个红颜知己何尝不是一件美事?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